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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2023-11-04| 发布者: 渑池信息港|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门庭婷)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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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门庭婷)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北京公积金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

此次政策,在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下,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和互助性,从认本地房、认全国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入手,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通知明确,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如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住房记录与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论是否为同一套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调整后北京公积金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央广网制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按照现行政策,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另外,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施行。自2023年11月1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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